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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埔火災|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「生口」非必要

社會事

大埔火災|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「生口」非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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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埔火災| 外牆維修公司承認用發泡膠封窗不常見 開「生口」非必要

2026年04月16日 14:48 最後更新:18:24

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(4月16日)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,將有6名證人作供,包括4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負責外牆維修的工程公司代表。宏泰閣居民李俊豪供稱,一家六口連外傭,有4人在大火中罹難,親眼在視像電話中望著哥哥倒下,冀委員會為逝者發聲;另在大火中失去母親的宏泰閣居民馮堯指控,大火前曾見區議員黃碧嬌帶「黨羽」出席重要會議,並爭取授權票支持某大維修承建商,曾向廉署舉報,惟因不涉「資金流」未能立案。外牆維修工程公司港鵬負責人承認,用發泡膠板封窗「唔多」,一般用「中空板」,又稱按「宏業」指示開「生口」,同意非工程「必要」。

宏泰閣居民李俊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泰閣居民李俊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泰閣居民家中4人在大火中罹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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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泰閣居民李俊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泰閣居民李俊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泰閣居民馮堯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泰閣居民馮堯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志閣居民戴自文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志閣居民戴自文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負責宏建閣、宏泰閣、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(戴口罩者)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負責宏建閣、宏泰閣、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(戴口罩者)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「唔多」。資料圖片

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「唔多」。資料圖片

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住在宏泰閣19樓的李俊豪,從小開始住了40年,一家六口連外傭,惟媽媽、哥哥、姪女、工人均在大火中不幸離世。他憶述,火災當日下午3時多,有同事跟他說宏福苑火燭,他即趕回家,在車站望向宏泰閣已經被濃煙包圍,道路已被封鎖,他跑到廣福公園,本想衝上樓救母親,但公園已被警方圍封無法進人,他只能不斷打給媽媽問情況,第一次和媽媽通話約在下午4時許,當時她說:「阿仔,出面咩事我都唔知」,說已經打了999報警,但奇怪火警鐘沒響,也沒聽到救護車或消防車鳴笛聲,他反而安慰他說:「得㗎啦,咁早消防員會搞掂㗎,放心。」當時家裡還有哥哥、姪女、工人,而他爸爸和大嫂在外工作亦趕回家。

到下午4時開始,他每15分鐘和媽媽通話一次,她說家裡沒水沒電,但姪女肚餓,叫他在外邊準備奶粉,但他聽到母親開始有點氣憤,指等了很久還沒人前來救援。他曾多次到社區中心向警察求助,警方記錄了母親的資料,只叫他耐心等候。

他憶述,當晚8時許曾有消防員來電,叫他留意電話,說隨時可上樓。他一度暫停聯絡母親,等候消防消息,但最終沒收到進一步通知。

四出奔走促盡快救援 視像通話望着哥哥倒下

到晚上約9時,他與媽媽和哥哥視像通話,當時大嫂也在旁邊,他在facetime見到單位內「黑媽媽」,家人都躲入大房,哥哥手抱姪女,不斷拍打媽媽和工人,不讓她們睡著,最後聽到他們在電話中「悲鳴、憤怒」。

李俊豪指,當時他們很焦急四處奔走,在廣福邨見到警察,展示手機畫面,對方帶他去見消防指揮官,當時指揮中心問他家裡有什麼人,由於媽媽有長期病患,希望救媽媽先。

其後他們見廣福社區會堂旁邊的消防救援大車,雖然有封鎖線,他忍不住衝了進去,找到消防車,車上有兩名女職員,他向她們展示電話,對方表示:「你屋企已經報咗好似8次求助。」但當她們向總部通報「18樓有4位緊急人士一定要救」時,前線人員回覆「18樓真係幫唔到,好大火。」最後,他和大嫂只能看着電話中哥哥倒下,大嫂不斷呼喊著對方,直至通話因對方電話無電中斷。李俊豪哽咽說:「我哋一家6口,而家只剩下爸爸、大嫂同我。」他表示,事後會努力維繫家庭,但喪親之痛難以平復。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冀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 代表去世家人表達憤怒和不甘心

李俊豪指,大維修工程開始前,前法團立席簽署一份合約,當時不少居民有意見,媽媽說有很多不認識的人進入業主大會,她曾找政府及廉政公署投訴,但政府說有5%業主出席便可開會,可透過業主大會表達意見。 

李俊豪指,曾跟大維修承建商「宏業」投訴工人吸煙,有時見到他們在籃球場和電梯吸煙,又曾投訴懷疑工程偷工減料、虛報成本、隱瞞違規情況及擅自關閉消防系統等。

李俊豪提到,2025年經歷2次颱風後,有居民曾向「宏業」反映屋苑設施受損,惟未獲理會,因為打風後棚網已「溶溶爛爛」,要求重新鋪棚網,但「宏業」聲稱棚網都有規格證書。

李俊豪指,宏福苑陪伴他成長,籃球場、單車棚、涼風處處都是回憶,「如果沒有大維修,就無天價工程;如果政府部門認真聆聽居民訴求,就可能避免這場大火。」他哽咽指「如果真係無呢場火,佢哋唔會走」,他指自己並非奢望未來如何,只希望在有生之年為逝者發聲,還他們一個公道,「呢份憤怒、痛同不甘心,唔係代表我自己,係代表我媽、我哥、欣欣和工人姐姐,佢哋永遠講唔到嘅說話。」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一度哽咽表示,委員會會盡力找出真相,希望他們繼續努力克服傷痛,相信很多香港市民支持他們。

宏泰閣居民馮堯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泰閣居民馮堯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痛失母親 大火前已發現後樓梯阻塞 防煙門常開

另一名住在宏泰閣31樓的居民馮堯作供,指和媽媽和妹妹一起住了45年,媽媽不幸在大火中罹難。他憶述,當日下午2時15至20分得知火警,2時50分左右他趕到現場,當時火勢已蔓延至宏泰閣和另2座大廈已起火,有燃燒的棚架掉落,消防員無法走近,只能在外圍射水,認為消防員已盡力。

他說,他每周3至4次到宏福苑陪媽媽午膳,會查看大維修的防火措施,從28樓走到31樓,發現後樓梯防火門旁總有雜物,「有啲桶、一包包需要溝水的粉狀物料,阻塞後樓梯」,防煙門隨便開着,尤其通往天台防煙門常開,有物件攝門罅,曾跟物業管理公司「置邦」的黎經理反映,但對方「根本咩都沒做過」。

管理公司早上無人上班 工人開工無監管

他曾4次到管理公司辦事處均未見到安全主任,僅一名姓張的職員在場,寫字樓基本上10時才有人上班,但工人9時開工,證件派發程序不嚴格,恐有安全漏洞,他曾建議在開工前集合工人點算人數,但未獲採納,工人習慣馬虎了事,無人監管。

馮堯曾於2010年擔任過1屆的法團管委會成員,但對法團感不滿。法團曾設立「宏福苑大維修監察組」WhatsApp群組,居民可經主席及委員批准後加入。馮堯曾於2024年10月於群組投訴吸煙問題,又曾指合約有問題,建議新法團重新審視,但對方表示因合約已簽訂而無法改變。

他又指,自從徐滿柑任法團主席後,對授權票的處理方式有問題,容許每張授權票填滿18名委員,導致個別人士可一次過提名全部自己屬意的人選,令其他人無法入選。他曾向多位區議員及民政事務處反映,但都未獲跟進。

指控黃碧嬌帶「黨羽」出席重要會議 爭取授權票支持某承建商

馮堯又指,區議員黃碧嬌曾做法團顧問,出席重要會議,多次帶一批「黨羽」進場,「有男有女,女對待我這些男人、男就兇小妹妹」。他續指,在最後一次重要會議,選定「宏業」作為大維修承建商,他當日未能入內,見會場內黃碧嬌團隊的人員排隊領取授權票及投票表格,現場設有攝錄機,並有律師、民政處職員等。當晚外面亦有居民質疑指,「人都未入齊,點解要開會開始投票?」

他說,黃碧嬌相關的人曾接觸他,希望他幫忙支持某承建商,但他指「我有潔癖,唔應該入場投票」,他強調會議過程有身份證紀錄,理論上可透過錄影及AI辨識相關人士。

杜淦堃問及,「黃碧嬌相關的人」是指哪些人?馮堯指,黃碧嬌認識的人脈很廣,尤其在建築業,「我係大埔長大,啲人係鬼係神,望一望都知」,杜淦堃問及聯絡人的具體姓名,馮堯指「唔記得,因為無關重要」,但手上留有對方的電話號碼。

因未涉「資金流」 向廉署舉報未受理 

馮堯指,他曾向廉政公署舉辦,但獲告知因不涉「資金流」故難以起訴。但他指,黃碧嬌結黨營私,「企圖攪亂香港嘅社會秩序、陰謀詭計」,更引述毛澤東的說話指「敵人往往就喺內部產生」,認為當下的問題正是「內部產生」,「我對國安法的理解是意圖搞亂香港社會,」建議國安處介入。主席陸啟康回應指,委員會沒有相關權力要求調查,馮堯指委員會能協助找出真相,讓國安處參考後加入進行調查。

馮堯又稱,他曾在社區會堂見有「一班女人」填表,當中包括部分委員的太太,懷疑授權票與委員有密切關連。他剛做管委會委員時,所有授權票須有回條經過管理公司「置邦」核實,他曾向「置邦」黎經理查詢,對方指已全數交由法團秘書負責確認。馮堯批評,部分區議員態度迴避,「每次唔聽電話又唔見」。

指30億大維修早10年前已醞釀

馮堯又稱,疫情結束後,他曾要求民政處約見黃碧嬌,惟處方未有跟進。杜淦堃問到,為何馮堯不自己約黃碧嬌商談,馮堯指「我點約佢,佢夠膽見我咩」。

馮堯指控,早於10年前已經聽聞法團成員獲邀參加民建聯的大埔旅遊團,回來後已提出要進行天價約30億的大維修,指控這次大維修早在10年前已經醞釀,他曾向ICAC舉報,但因政府規例不涉資金流向不能立案。最後,他說,感謝所有警方、消防員,將他的媽媽遺體從31樓搬下來,但認為政府最大問題是「官多兵少」。

宏志閣居民戴自文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志閣居民戴自文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從事工程業居民指大維修費用不合理 質疑藉申請資助收授權票

住在宏志閣的居民戴自文作供指,大維修每戶要攤分16至18萬維修費用很昂貴,令居民難以負擔,部分業主質疑法團與個別公司存在利益關係。他憶述,有區議員曾為其母填寫政府資助申請表,惟後來發現母親在不知情下被索取更多個人資料,疑收取授權票,「我就馬上衝下去拎返。」

戴自文說,他本身從事工程行業,認為工程本身及報價有不合理,如承建商知道拆冷氣機要封窗長一年,對居民很困擾,曾跟「宏業」董事反映能否「一座一座拆」,惟對方以資金不足問題拒絕。他又指,根據其經驗,承建商的利潤空間極高,例如拆三部冷氣機收費4,500元,遠高於市價。

指法團主席當選後不理居民意見 棚網及吸煙問題未正視

他說,法團主席徐滿柑當選後,成立「工程監察組」群組,呼籲熟悉工程的居民協助監察,他亦曾參與,但徐當選後便不再理會居民意見,態度轉變,令不少業主感失望。

他續說,曾有一名叫「老王」的居民指使用的發泡膠易燃,曾即場拿去燃燒實測,認為不應使用,惟無人理。他又指,曾有街坊投訴工人吸煙及棚網問題,都未獲正視。他指,在打風期間,部分單位的窗網出現損毀,懷疑與施工質量及風向等因素有關,而宏志閣的網沒爛,可能就是這樣「避過一劫」。

戴自文強調,不少居民早已對承建商「宏業」失去信心,他曾向徐滿柑建議終止合約,並賠償對方後另覓承建商重新報價,惟建議未獲採納。他坦言,居民最初積極參與監察,希望工程能公開透明,但最終被忽視,不少人心灰意冷。

負責宏建閣、宏泰閣、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(戴口罩者)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負責宏建閣、宏泰閣、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(戴口罩者)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港鵬負責3座外牆維修 總工程費936萬

負責宏建閣、宏泰閣、宏昌閣3座外牆維修工程的港鵬工程公司負責人吳培坤作供,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問。

吳培坤指,他約10年前入行,「恆豐營造工程」老闆嚴楚基於2024年5月至6月期間接觸他,最初只提及換門窗,其後對方要求就3座大廈的外牆維修報價,他遂於2024年中報價,8月獲回覆先在一座動工,但其後最終完成全部3座工程,總工程費為936萬,惟最終只收到約800萬至900萬元,欠部分尾數,而所有支票均來自一間名為「海德」的工程公司。他承認,並不清楚「海德」的角色,亦不知道海德是否涉及提供發泡膠封窗的供應商,又指過往從未接觸過「宏業」和「鴻毅」人士。

僅上了幾分鐘安全課 不記得內容 

聽證會上展示「宏業建築工程」的外牆窗戶保護及割鑿單位窗邊工程文件,由2024年8月30日至10月31日。吳培坤指,在正式入場前,曾「上了幾分鐘」安全課,惟已忘記內容,「無筆記無圖」,亦未強調要佩戴頭盔、安全帶、禁止吸煙等基本安全守則,且每日開工前並無統一的登記或簽到,亦無固定的工地聯絡人。

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「唔多」。資料圖片

外牆維修公司負責人指用發泡膠封窗「唔多」。資料圖片

宏業指示每5層開一個「生口」 有否安全風險「唔識」

吳培坤曾向警方供稱,封窗工程期間,收到宏業「Gordon哥」、「Sam哥」、「忠哥」致電,要求每隔5層樓後樓梯開一個「生口」(工人出入口)。

他又指出,入場時見其中3座樓已搭建棚架及棚網,其餘5座未有,工人可由天台從棚架爬下來。他指,開工前知道15樓有一個「生口」,但因工人在31樓開始工作,故無理由從15樓爬出去,故未有使用該「生口」。

他續指,當時用每半層的方式進行封窗,將大樓分A區和B區,先封A區窗戶,B區繼續封窗,並同步進行打鑿,主要是清除外牆原有的紙皮石,至於後續的批盪、修補鋼筋或石屎等工作,則由其他工人負責。他又指,到約10月時,「基哥」著他做其他2座工程,當時有50多名工人開工。雖然通告列明工程在10月要結束,但實際封窗及打鑿工作直至11月底才全部完成。

李澍桓問及,後樓梯是走火通道,質疑當時在該處開「生口」會否存在問題,吳培坤回應指「我唔識」,未有向管理公司查詢,又同意有沒有「生口」都不影響工程,純粹是「公司叫要開生口」方便,是常見做法。

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今舉行第13場聽證會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承認用發泡膠封窗「唔多」 一般用「中空板」

李澍桓又問及,工程將舊有的紙皮石拆走時,是否任由泥頭掉落棚架,吳回應指,工人每日都會清理,指棚架「無垃圾」。

至於用發泡膠封窗做法是否常見,吳培坤回應「有,但係唔多」,指一般會用「中空板」,但不清楚中空板是否阻燃,同意是首次用發泡膠,是「基哥」給他用的,入場時已送到地盤,但無留意海德是否訂了2批發泡膠。

李澍桓展示一份由「宏業」發出的《外牆施工保護措施及打樁流程》文件,當中列明打鑿期間應使用臨時「薄木板或中空板」遮窗。吳培坤解釋,第一階段用發泡膠,第二階段於臨近打鑿前,於發泡膠之上再釘上一層中空板,完成打鑿後移除中空板,但沒移除底層的發泡膠,因「基哥」指示不用拆;他補充,不拆也算是慣例。他又表示,曾見過顧問公司「鴻毅」巡查一、兩次,但不知對方名字。

「基哥」叫不用拆走發泡膠板

李澍桓問及,有業內說法指發泡膠板的保護性較中空板強,因打鑿時產生的碎石容易跌出,為免損壞窗戶,發泡膠能提供更佳保護。吳培坤回應稱「真係唔清楚」,指若先貼中空板、再貼發泡膠,完成打鑿後撕走發泡膠,對他而言「冇分別」。至於有無人告訴他,發泡膠板可分幾層鋪設,完成部分工序後便拆走其中幾層,吳回應指沒有。

強調有叫工人不吸煙 地下設吸煙區

至於工人吸煙問題,吳培坤承認自己吸煙,部分工人也有吸煙習慣,他曾叮囑工人不要吸煙,指樓下設有吸煙區,但未曾親眼見工棚架上吸煙。作為港鵬的老闆,有超過50名工人開工,李澍桓問到他如何確保工人「聽話」,火災有機會因吸煙引致,吳回應說,曾叫工人戒煙及不要帶煙,他自己也在戒煙。

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福苑居民到場旁聽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(27日)舉行第20場聽證會,共有4人出席作供,包括2名屋宇署代表,是首度有屋宇署人員作供;另有2名民政事務總署人員,包括時任民政事務總署大埔民政事務專員陳巧敏。屋宇署助理署長/強制驗樓張玉清作供指,大維修期間,註冊承建商(RC)及「註冊檢驗人員」(RI)對防火均有責任,指宏福苑發泡膠封窗問題應規管,且明顯屬違法,由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」(ICU)負責,但屋宇署可執法;另走火梯開「生口」影響居民逃生亦屬違法;又強調署方就投訴作巡查前不會通知RI或RC。

屋宇署助理署長/強制驗樓張玉清作供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屋宇署助理署長/強制驗樓張玉清作供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張玉清加入屋宇署超過30年,2019年升任至現職。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關注2012年推出的強制驗樓制度,關於「註冊檢驗人員」(RI),及註冊承建商的角色、分工及責任。

註冊驗驗人員(RI)在檢驗階段須實地視察

張玉清指,RI須為專業人士,如建築師、工程師或測量師,要在專業界別獲註冊並參與考核,再經註冊委員會審核。現行法例下,只有RI才可進強制驗樓的檢驗和監督修葺工程,RI在檢樓階段須親身到現場視察,要就不同範疇了解樓宇狀況,是否需維修,監督修葺工程、確保工程安全,以及所用物料符合法例要求、工序恰當。

杜淦堃關注,RI可否指派其他人代工?張玉清指RI不能在檢驗階段安排他人代工,「當然有人幫手,但佢自己一定要做呢個角色」,但在維修階段,則可以成立其團隊協助監督工作,守則月有2層次,第一層監督是每周去現場視察,第二層則是每2周視察一次,舉例如石屎維修,RI要到場督,如工程開鑿後首次修葺石屎時、以及進行拉脫測試等都要到場,法例要求RI有最終責任。

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註冊承建商(RC)及RI對防火均有責任 屋宇署每年最少抽查315宗

杜淦堃關注,註冊承建商(RC)及RI都有確保建築安全和責素的基本責任,在防火方面又有否責任。張玉清指,RI和RC均有責任,要確保所用物料合規,RI也要審視工序是否合適;至於除物料以外的防火安全,涉及多個範疇,包括工序、地盤管理。若涉及地盤管理,「承建商責任好大」。

杜淦堃指,2025年收到10451份RI提交的檢驗告,當中隨機審查文件達1602宗,其中390份會進行現場核實。張玉清指,屋宇署每年要完成315宗抽查個案,但實際會更多,「315宗一定要入屋,但2025年做了390宗,但文件審查更多」,同意有數量要求。

「鴻毅」RI吳躍 曾3度申請為AP惟2次不成功 屋宇署曾裁定「宏業」違規及發「臨時停工令」

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「鴻毅」在大維修期間,唯一註冊檢驗人員(RI)為時任股東吳躍。杜淦堃提及,吳躍三度申請成為「認可人士(AP)」,其中頭兩次均不成功。吳躍處理過80宗強制驗樓個案,在其中30宗個案出任「RI」。張玉清表示,屋宇署會留意吳躍處理過的其他項目。

杜淦堃亦提及,宏業在2023年8月被屋宇署裁定違規,當時被罰款5萬元和停止參與小型工程4個月。張玉清補充,如果由屋宇署檢控的個案不會公開,若屬紀律處分就會上載網站,但同意屋宇署曾於去年11月向宏業負責的8個工地發出「臨時停工令」,強調屋宇署其後仍繼續調查宏業的項目,並指宏業已放棄持有的規管牌照。

杜淦堃關注在防火上的分工,屋宇署負責被動消防裝置如樓梯間隔等,消防處則負責主動消防裝置。張玉清指,跟框架去處理,被動式就會執法,如走火樓梯有違規工程會由屋宇署執法,但如屬不固定的裝置,如樓梯有泥頭垃圾推積,則由消防處執法,但會跟消防處緊密溝通。

ICU僅有「監管權」無「執法權」紀律處分或檢控由屋宇署負責

杜淦堃問及,發泡膠封窗問題,張玉清指,屋宇署也有規管和執法,同意兩個部門在執法範圍有重疊,但有內部指引,屋宇署本身對發泡膠有監管,且發泡膠封窗作為保護措施是工序一環,故會由屋宇署執法,但跟消防處有溝通機制,也會有聯合行動,互相配合。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及,房屋屋獨立監察組(ICU)會否透過屋宇署跟消防處溝通?張玉清表示「呢個唔知嘅」。杜淦堃指,由於宏福苑是居屋,與私人住宅不同,自1992年起居屋是交予ICU監管,不受屋宇署《建築物條例》監管,故對RI及RC的監管,均由ICU負責,但監管權力是由屋宇署署長賦權,且ICU只有「監管權」但無「執法權」。張玉清同意,除非要上法庭,才由屋宇署署長去處理,進行紀律處分或檢控。但為了確保ICU的監管標準及做法與屋宇署一致,屋宇署會恆常借調3位人員,包括高級結構工程師、測量師等予ICU協助工作,同意屋宇署同時亦擔當核實ICU工作的角色,ICU需每 6個月向屋宇署提交報告,但屋宇署只做核對工作(audit check)。

關於棚網問題,杜淦堃指,不同政府部門對監管棚網阻燃性都有參與,包括屋宇署、勞工處等,張玉清同意,但她承認宏福苑大火前,署方未曾到現場抽取樣本進行燃燒測試,主要依賴承建商提供的證書,「之前真係冇測試」。

她又解釋,大火前審查證書時,會查看發出證書的實驗室是否為認可機構,如「香港實驗室認可計劃」(HOKLAS)下獲認可的實驗室,或與香港有互認協議的內地機構。

規管棚網是否合規靠核實證書 引入新程序隨機查抽取樣本測試  

杜淦堃關注規管棚網及相關作業守則,張玉清指「一本是涉及拆樓,另一本涉及棚架」。杜淦堃表示,2023年3月21日發出的通涵,因應尖沙咀「海員之家」的四級大火後發出,規定遮蓋外牆的保護網要具備阻燃物性,RI亦應知道在中環大火後,棚網有阻燃性要求,屋宇署亦再次提醒業界,張同意。

杜淦堃問及,有否確保證書的真確性,有假文書的情況,如何核實文書真偽?張玉清指,署方會看證書由哪一間化驗所進行,「有否「HOKLAS」資格,看物料出廠是否有認證來港。她表示,去年12月19日起引入新程序,屋宇署人員會在現場不同樓層隨機抽取棚網樣本,然後送到土拓署轄下的檢測場地或政府認可實驗室進行測試。至於為何不能作現場檢驗,她解釋,因須確保測試準確性,例如垂直與水平燃燒也有不同,須在特定環境下進行,故實驗室嚴格準則,才能測試是否符合阻燃標準,確保準確性。

宏福苑8座同時搭棚維修。資料圖片

宏福苑8座同時搭棚維修。資料圖片

宏福苑8座同搭棚維修 大火後發新指引建議分階段

杜淦堃關注,今次宏福苑8幢大廈是同時搭棚,問到同時進行大維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。張玉清指,在強制驗樓下是「以風險揀樓」,宏福苑因外牆有剝落風險而計分風險較高,若屋苑中有樓宇被評為有風險,實際上會傾向將整個屋苑納入工程,因宏福苑8幢是同期興建,建築物料也相同,故一棟有風險,意味其他樓宇也會高風險。至於是否要8幢樓同時做?張玉清指,要視乎法團跟承建商的合約決定施工安排,但會建議作風險評估。她說,火災後,今年3月屋宇署已發新指引,建議專業人士和承建商在工程前進行風險評估,並可考慮分階段進行工程,指目前已有一些屋苑採取分階段處理做法。

發泡膠封窗「未見過」 違反法例及作業守則

關於發泡膠封窗問題,有說法是行業慣常做法。但張玉清指,她從沒見過用發泡膠封窗,大火後曾巡查了400多座私樓地盤,都沒發現有用發泡膠封窗。她說,根據《建築物(建造)規例》,外牆覆蓋層及幕牆有耐火的要求,雖是臨時工序,對封窗物料有規管,署方亦會執法,認為用發泡膠封窗是違反第16條要求。

杜淦堃續指,根據屋宇署的作業守則訂明,不能用完全遮蓋、不透光物料遮蔽居民窗戶,讓居民看不到外面情況,故不透光的發泡膠板本不容許用作封窗。

但杜淦堃指,ICU的證人古小平認為,現行法例並無針對發泡膠作封窗的指引,質疑兩部門說法有出入。張玉清指,可能要由古小平作解釋。

杜淦堃關注,屋宇署於大火後今年3月發出通函,清楚表明可燃物例如發泡膠板不得鋪設於外牆及窗戶,窗有可採光及天然通風的要求,除打鑿時局部短暫遮蓋外,不得用遮蓋窗戶。張玉清同意,屋宇署在大火後清楚說明不容許發泡膠封窗,「大火前也不應用發泡膠板,但現時需通知屋宇署。」

張玉清表示,開「生口」影響居民逃生屬違法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張玉清表示,開「生口」影響居民逃生屬違法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巡查僅發現2%樓宇有「生口」 影響居民逃生屬違法

關於「生口」問題,張玉清指並非慣常做法,在大火後進行巡查發現在400多棟樓宇,僅約有2%、即8楝樓有此情況。她說,工人出入可找不位置上棚架,指若樓梯有「生口」,火警發生時,「居民要用樓梯走火,如果有生口,走火途中突然有人跳落嚟,會令逃生的人有危險。」,指工人可在不同位置如天台平台進出,張同意根據法例第35A規定,樓宇設計要有阻燃性、有足夠距離讓火勢不能蔓延,而「生口」是違反法例第16條,是不適當的工序,亦同意木板蓋「生口」亦不符合阻隔火勢要求,「生口」亦對自然採光有影響,指RI如發現有違例情況須通知屋宇署,由屋宇署執法。但她指,屋宇署不會抽查由ICU審查的工作,據她認知,宏福苑強制驗樓後,屋宇署無抽查ICU的工作,但同意原則上尺度是應該一致。

聽證會吸引大批傳媒採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聽證會吸引大批傳媒採訪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屋宇署投理投訴巡查前不會通知RC或RI

杜淦堃關注ICU的巡查機制,問及屋宇署巡查前會否事先通知承建商(RC)及RI ? 張玉清表示,不同情况有不同處理,但通常收到投訴或舉報,會先自行實地了解投訴人提反的情況,才找RI及RC,如有緊急情况則會即時通知。不過,如果在審查(audit)階段就不會事先通知,因「想睇返現場不合規格嘅情況,所以唔通知」。 

杜淦堃續問及,若有人向屋宇署投訴,地盤有人用可燃物料封窗,會否在處理投訴前通知RI?張玉清指,大火前的做法是署方先到場檢視、核實情况,如有需要再找承建商或RI,若涉及收集樣本,「棚網要有人剪網,會睇咗再通知幫手」。她表示,宏福苑大火後,會盡量在不同位置、高度取樣,強調「做抽查,唔想俾承建商知抽邊幾層,由電腦去抽邊幾層,唔會話俾承建商聽。」對於ICU實地巡查前先向RC及RI預約,張玉清指要留待ICU自行解答,但屋宇署做法是不會預約。

大火後加強對RC及RI監管 修例可即時除牌

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指,現實中RI及RC不單無互相監察,更有「同流合污」問題,關注政府會如何改善及加強罰則。張玉清指,大火後,已向所有註冊專業人員和承建商發通函提醒職責,並就正進行大維修的樓宇加強巡查,會在工程進行期間抽查RI的監管資料和紀錄,以及到場核實;另大維修由2級小型工程提升至1級,由認可人士監管,需入清楚圖則,由署方同意才可開工;另收緊承建商註冊制度,加重罰則及紀錄處分,立法會亦已通過修例加重罰則,將來有關人士若因涉及賄絡條例被定罪,將被即時除牌,但未研究是否須有監禁懲罰;另會用無人機視察已進行的工程,亦鼓勵業界使用無人機。

陸啟康指,明白將樓宇維修當作小型工程處理可幫業主慳錢,原意是好,但大火揭示有風險,「最危險的工程,其實監管仲少過起新樓」。張玉清同意,有人居住的樓宇做維修有高消防風險,但如果工序簡單、不改變逃生途徑,而又能做足預防措施,其實風險可控。

陸啟康指,ICU都由屋宇署監管,ICU跟消防處溝通是必須的,屋宇署亦應在場,今次要檢視溝通制度是否出問題,「令跟進有甩漏,出咗問題」。張玉清指,屋宇署將會由工作組會跟進。

宏福苑居民到聽證會旁聽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宏福苑居民到聽證會旁聽。巴士的報記者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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